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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签订《旅行社网上购票业务服务合同》的再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1   字体大小:  

  为规范旅行社网上购票业务,维护厦门旅游形象,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我公司已于2015年8月10日对旅行社网上购票系统升级,特通知如下:

  1. 已在我公司互联网购票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的旅行社用户,须于2015年8月13日前与我公司协商洽谈《旅行社网上购票业务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旅行社用户可登陆网上购票系统,查看系统消息获取合同下载地址。请各旅行社用户下载《合同》,并审查合同内容,如无异议,请打印一式两份,盖章后将原件递交我公司。

  如2015年8月13日前未与我司协商签订《合同》的旅行社用户,我公司将从2015年8月14日零时起停止对该用户提供网上团体购票/订票业务,并对已预约的订单做取消订单处理,对已支付的订单做全额退票处理。

  2. 旅行社用户新注册需参照以上,与我公司协商签订《旅行社网上购票业务服务合同》。

  递交合同温馨提示:

  1. 合同一式两份,请加盖骑缝章;

  2. 旅行社营业执照号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码需准确填写;

  3. 递交合同时,请携带的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及附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递交地址:厦门市大中路85号嘉年华大厦1204室办公室

  联系人:黄小姐(0592-2053370)

  厦门市轮渡公司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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