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旅行社团队过渡业务开展,规范团队导游临时变更事宜,便于现场对接办理,2月1日起,凡旅行社需临时更换带队导游,新导游本人须提供派团旅行社出具的“更换导游证明”(须加盖旅行社公章)和派团单,并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重新购票(不保证现场一定有票,故请提前购票)方可带团过渡。如带团导游与团队登船凭证(或“更换导游证明”)导游信息不一致的,检票人员有权拒绝该团队检票登船,由此产生后果,由旅行社自行负责。 请大家互相转告,以免给各方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特此通知。 厦门轮渡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