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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船票退改签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3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完善、优化厦鼓旅游客运航线船票退票、改签服务,我司将对船票退票、改签手续费计算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手续费核收标准如下:

  一、改签手续费核收标准:

  二、退票手续费核收标准:

  开航前6天(含)以开航日期起计按天计算,至包含日期当日24:00。例如:购买7月20日航班,7月15日24:00前办理退票或改签免收手续费。

  上述手续费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含)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含)以上的进为1元。

  旅行社用户船票退票规则另行约定,详见《厦门轮渡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航线旅行社互联网购票使用须知》。

  以上船票退、改签规定于2024年7月4日正式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厦门轮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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