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公司安全资金投入,并有效监督安全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依法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加强作业现场管理,执行岗位操作规程,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禁止违章指挥,禁止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禁止职工冒险作业。 (五)依法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提升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六)自觉推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或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八)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范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九)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十)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措施。一旦公司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或公司有违反新《安全生产法》的行为以及违反本承诺等情形的,自愿接受依法对本企业实施的各类行政处罚措施。 |